体将文本与现时态存在连接起来的必要条件,作为理解过程得以发生的必要因素,对意义的创生也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在伽达默尔的诠释学中,“时间距离”和“先入之见”获得了合法的地位。 伽达默尔在海德格尔此在诠释学的导引下,彻底实现了诠释学从“作者中心论”到“读者中心论”的转变。在这里,理解活动的中心从作者转向了读者,以往被认为危害理解的“时间距离”、读者的“历史性”和“先入之见”等要素,堂而皇之地栖身于理解过程,并成为决定文本意义的关键。甚至理解本身也不再被视为把握作者原意的认知方式,而成了读者自身的存在方式。 文本中心论:走出“作者中心论”和“读者中心论”的困境 当代法国诠释学家利科尔在对先前诠释学进行历史反思的基础上,建构了富于建设性的“文本中心论”诠释学——文本诠释学。 他提出,在从局部诠释学到一般诠释学的演进历程中,无论是施莱尔马赫还是狄尔泰的诠释学,都陷入了一种困境:把对“文本”的理解置于对在“文本”中表达自身的另一人的理解的法则之下。在这种诠释学中,理解活动“基本上仍然是心理学的,这是由于它不是把‘文本’所说的东西看作最终的解释,而是把在该‘文本’中表达自身的某人看作最终的解释。同时,诠释学的对象不断地从‘文本’,从其意义和所指,移向在 ‘文本’中被表达的生活。”[13](P419)这样,作者的意图和情感成了理解和解释的重 心。而要摆脱这种困境,就必须把理解和解释的重心从对隐在的主观世界的情感性研究 转移到作品本身的意义和所指对象上来。而在从认识论到本体论的诠释学转向中,海德 格尔完全切断了理解和解释与作者之间的联系,把理解者和解释者的历史性凸显出来, 使之成为理解与解释的重心。他指出,在《存在与时间》中理解的问题完全摆脱了与其 他个人交流的问题,因为按照海德格尔的思路,本体论问题的基础应当在与世界的关系 中而不是在与他人的关系的领域中去寻找。对海德格尔来说,理解文本并不是去把握其 中呆滞的意义,而是要借此揭露由该文本所指示的存在的可能性。于是,文本自身的重 要性被从另外一种途径唾弃了。 基于上述认识,利科尔把“文本”作为理解和解释的重心,建构起了自己的“文本中心论”诠释学理论体系。首先,利科尔对诠释学作了新的定义。他指出:“诠释学是关于与‘文本’(Text)的解释相关联的理解程序的理论。”[13](P409)在这一定义中,我们可以发现:第一,“文本”与“解释”、“理解”一起被当成了利科尔诠释学的核心概念;第二,方法论在利科尔的诠释学中受到了特别的重视。这一方面反映出利科尔对以往方法论诠释学过分追寻作者原意而忽略文本自身含义的倾向心存不满,另一方面也表明利科尔对本体论诠释学弃绝方法论的做法并不赞同。 其次,利科尔把文本界定为“任何由书写所固定下来的任何话语”,并与“作为口语形式出现的话语”区分开来。[14](P148)按照利科尔的分析,文本和口语形式的话语相比,至少包含以下特征:其一,永恒性。口语通常是转瞬即逝的,而文本却因为书写的固定而获得了某种永恒性。其二,简化性。口语通常与言说者的声音、姿态、现场气氛等情境因素相关,具有丰富性的特征,而文本却无法真实地再现这类因素,在对作者原意和事件的表达上具有简化性。其三,意义的不确定性。口语是由言说者针对特定的倾听对象或对话者发出的,其语境也是特定的,因此口语的意义一般是确定的,然而文本由于书写的固定而被简化,解除了本有的语境关系,个别的针对性的话语成了一般的普泛的文本,其意义也就变得不确定了。因为文本的意义总是和特定的语境联系在一起的,而文本的语境是有待于重新建立的,其意义当然也就只是一种无限的意义可能性,尚需要在重新建立的语境中才能确立。 再次,为了强化文本的自主性,利科尔推进了伽达默尔的“距离”理论。在一般诠释学中,“距离”被看作达成正确理解的障碍而遭到流放,而伽达默尔则为“距离”作了理论平反,认为它是理解得以进行的基本条件,是理解过程中的建设性和生产性因素。利科尔也主张把距离看作生产性因素,认为人们正是在距离中并通过距离展开交流的。他分析了四种距离化形式:a)话语和话语所表达的事件之间的距离,尤其是被书写固定下来的话语即文本与所表达的事件之间的距离。事件原本是属于对象性的存在,但在话语中却与言说者或作者联系在一起,并通过表达而获得了一种对事件本身的超越性。b)作为作品的文本与它的作者之间的距离。文本因为脱离了作者创作时的特定语境,获得了一种自主性,从而使得文本的意义与作者的主观意图不尽一致。c)文本语境与日常口语语境之间的距离。文本脱离了口语形式的话语中特定的对话关系,作者和读者不再像对话者那样处于共同的时空关系中,而是由对话关系中特定的语境转化成一种待决的语境,一种有待于在不断变化的文本解读关系中重新建立的语境。d)文本意义与话语的直指指称之间的距离。日常话语的指称受到对话双方所处的言谈情境(包括特定的环境、手势、表情等)的直接限制,通常具有较为确定的含义,而以书写形式固定下来的文本却逸离了特定的言谈情境,摆脱了直接指称的限制,它的意义也从既定的对话关系中释放出来,转化成了一种有待于实现的可能性,并因此具有了不确定性。 最后,利科尔得出结论说,文本本身才应该是诠释学关注的主题,借助于对文本的关注可以克服先前两种诠释学路向的弊端。他指出:“因为,如果诠释学的主要关注不是揭示隐藏在文本之后的意图,而是展示文本面前的世界,那么真正的自我理解正如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所想说的,乃是某种可以由‘文本的内容’所指导的东西。与文本世界的关系取代了与作者的主观性的关系,同时读者的主观性问题也被取代了。”[15](P467)这样,不仅真正属于文本自身的客观性得到了尊重,同时,读者的主观性也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充分认识利科尔的“文本中心论”思想的积极意义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它为推进诠释学的发展作出了建设性的尝试,也提供了有益的启迪。 诠释学意义上的理解涉及到文本、作者和读者诸要素之间的多重关系,而文本作为作者和读者发生超时空联系的中介,实际上处于理解活动的中心。一方面,文本是作者表达自己意图的媒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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