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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社会转型理论及立论基础析论
50%—95%的隐型犯罪并未被揭露,受贿、盗窃、贪污是主要犯罪形式,农业企业中的30—50%的收入用于贿赂和与犯罪团伙的联系,40%的经营者和2/3的商业组织涉嫌贪污,而且犯罪双方有长期合作的趋势。(D·利沃夫,1999:463)     俄罗斯的社会学家就是在这样一种经济发展背景下苦苦地探索着俄社会转型理论,复兴俄罗斯的强烈欲望和造福人民的责任意识促使俄社会学家在立足本国经济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广泛吸取世界各国的制度模式,但俄罗斯固有的威权治理传统、东西文明交融而成的文化矛盾性格及“均贫富”的村社精神不仅制约着俄社会学家的理论视野,同时又规制着其社会转型理论深度和广度上的修正。  三、俄社会转型理论立论的文化、社会基础     对于俄罗斯十余年的社会转型结果美国社会学家伯拉沃依这样评价,俄国经济非但没有完成向“市场经济”的转化,从本质上看俄经济实际上是一种“内卷性”的向下走的过程。他认为,这一过程的基本特征是,尽管俄国经济表面上实现了由国有化向私有化的转变,但却并未产生出具有更高生产力的机制与组织,而恰恰相反,表面上的转型在完全摧垮旧有生产机制与组织的同时根本没有建立起有效率的新的机制与组织,因而造成了俄国经济的大衰退,这是一种“虽有转型,却无改造”的内卷化过程。(伯拉沃依,2001;陈兼,2004)伯拉沃依的评价看到了俄社会转型理论的指导缺位,但他未能看到俄社会转型矛盾的历史文化和社会基础,正是这个基础导致了俄理论指导的混乱。现分别析论之。     从俄罗斯的历史发展看。俄国是由斯拉夫人建立,斯拉夫人分为东、西、南三支,6世纪以前东斯拉夫人还处在氏族社会阶段,但住在南边的东斯拉夫人开始称为罗斯人。罗斯国家形成于882年,由诺夫哥罗德王公奥列格完成。他沿德涅伯河南下征服基辅和邻近各公国,以基辅为中心,统治着德涅伯河到伊耳缅之间的土地,号称罗斯大公,这个国家也被称为基辅罗斯。在经过拜占庭文明的光辉洗礼后,从11世纪中叶起基辅罗斯国家开始解体,各公国的分裂和蒙古的入侵使俄罗斯的社会经济发展停滞,一直到14世纪俄罗斯才逐步从外族侵略中得到恢复,之后东侵西夺成为横跨欧亚两个大陆、连接东西两大文明的庞大帝国。这种独特的地域和发展历史使俄罗斯在饱吸东西文明精华的同时,又使其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种畸形状态,一方面社会出现“间断性”发展,忽盛忽衰;另一方面国策上忽东忽西,从长时段来看处于一种漂泊不定的状态。这使得俄社会转型理论的确立很难有明确的定位基础,导致了理论界的思想混乱。     从俄罗斯民族性格来看。有人认为俄罗斯的民族性格是“极端性”和“无中间性”,(李立永等,2004)此话不无道理。美社会学家英克尔斯在考察了二战后滞留在西方的2119名苏联公民后也曾总结说,在俄国性格中一般都有下列倾向:需要依附、需要强有力的外在权威,与此相关的是行为的极端矛盾性,如乐观主义与悲观主义、信仰与绝望、积极与消极等。导致俄罗斯这种民族性格的原因主要有三种:其一,宗教因素的影响。宗教既是俄罗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深深影响其民族性格的形成。自公元十世纪第聂伯河的集体洗礼后,拜占庭文明的光辉普照着俄罗斯广袤的大地,东正教宣扬的善良、友爱、温顺、忍耐、虔诚等深深影响着俄罗斯民族性格的形成,宗教信仰的执着与“十月革命”后对待的态度截然相异。“十月革命”后在无神论的影响下,俄罗斯人大肆进行反宗教宣传,破坏神殿、驱逐僧侣、残害教士等行为强化了其极端性性格特征;其二,自然环境因素。俄罗斯的大部分地区处在寒温带,这种气候使得俄罗斯农业生产的时间特别短,而收成却不得不用来保证一年的消耗,这一方面使俄罗斯人拥有了极度的忍耐力,使他们具有在极短的时间内积蓄自身全部的物资和精神力量完成工作,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造成精神的一张一弛,使得俄罗斯人好走极端;其三,地域环境因素。俄罗斯横跨欧亚、地理广阔,这种地域环境一方面使俄罗斯人具有内心的广阔性,同时又导致不善于控制自己的随意性。另一方面使其文化显示出两面性:欧洲和亚洲、官员与百姓、世俗与精神、集体与个人截然对立,激化了文化本身内部的冲突性,形成了俄罗斯文化的“双重”独特性,正如普列汉诺夫所述,一方面是社会上一部分最高文化阶层的欧洲化,另一方面是亚洲生产方式的深化和东方独裁专制的强化。(弗兰克,1999:214)于俄社会转型而言,接受给民族带来深重灾难的“休克疗法”式的极端药方就不难理解了。     从国民意识来看。扎根于俄罗斯主体居民的文化中最有影响的要属村社制度和村社精神。所谓村社制度是指从13世纪开始出现并一直延续到20世纪的农民共耕社。它是俄罗斯农民在自然经济的基础上自发形成的自我保护的一种协调机制。在村社制度下,农民利用家庭成员的劳动力以求达到收支平衡,不以获利为目的,靠村社的平均机制抵挡商品货币关系的猛烈冲击。在村社制度下,土地重分制度保证了农民最低限度的生存需要,帮助和互助传统化解了单个农民面临的困境,村社的民主原则和集体主义精神造就了农民的传统道德和传统行为规范。(张广翔,2004)村社制度构成了俄罗斯社会制度的基础,以至形成了以平均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村社意识,从某种程度来说它又是俄罗斯的国民意识。在村社意识中,不平均就是不公正和不平等,社会的不满和骚动在很多情况下也是因为人民感觉到不公平。同时村社中自给、自足和自利的习俗养成了俄罗斯民族独立发展的习性,有明显的封闭排他性。(董晓阳,2002)“十月革命”后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庄其实就是建立在村社基础之上,这种村社意识已经深入到俄普通公民的习俗中,任何与之相反的挑战都将激起他们的不满。俄社会转型以私有化为开端,在短时间内加剧贫富悬殊,违背了俄的国民意识,同时加重了俄社会转型的复杂性和曲折性。     诚然,对俄罗斯社会转型理论不能仅仅从上述几个方面展开析论,还有一点十分重要的是俄罗斯知识分子的精神境界问题。事实上自彼得一世改革以来,俄罗斯的知识分子以民粹主义的宗教殉道士精神肩负着在东西文明的交融中寻求俄罗斯独特发展之路的重担,限于篇幅,本文未能展开论述。总之,本文的目的是在寻求俄社会转型理论立论的合理性基础,为解析俄罗斯的社会发展之路探求一个新的解释。俄罗斯社会转型已经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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